【项目属地】
重庆
【项目概况】
制动系统市内产品运输服务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承运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供有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承运商注册资金须在100万元(含100万元)及以上; 3、承运商须在重庆市自有货物运输车辆(9.6米及以上)6辆及以上,提供对应车辆的行驶证复印件为证明。车辆应采取飞翼厢式货车以保证货物安全(当主机厂/客户对送货车辆有喷涂标识和颜色要求时,承运商应当无条件配合主机厂的有要求喷涂相关的标识/LOGO和颜色等。);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选择性报价或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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