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江苏·南京
【项目概况】
矿产物资水路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并能合法运作,具有法人地位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注册资金 1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提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具有交通部批准的水路运输许可证。提供有效的水路运输许可证复印件。 4、可控自有船舶 1000 吨~12500 吨 5 条以上(含五条)。提供船舶明细表。 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提供近 2 年与其他企业合作从事运输服务合同,合同数量不少于 2 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