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镁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物流服务项目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尊敬的供应商:
河北镁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招标人”)就2025年度物流服务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司参加本项目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2025年度物流服务项目
2、项目概况: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技术部分或采购需求
3、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需按照我司服务标准要求提供服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次招标活动在河北镁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场进行,招标人将通过邮件或微信发送招标邀请。请投标人接收招标邀请并获取招标文件。
5、资质审查文件投递截止时间及投交地点:2025年3月20日前,河北镁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广宗县创业大道西侧)或与投标联系人沟通递交电子版;
6、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时间2025年4月1日上午8:30分前。河北镁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广宗县创业大道西侧)
7、国内物流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子鹏
联系电话:15731086975
地址:河北省广宗县
8、国外物流招标人联系方式:Bidder Contact:
联系人:赵振凯Contact: Climber Zhao
联系电话:+86 13420978965 zhaoclimber@gmail.com
Tel: +86 13420978965 zhaoclimber@gmail.com
地址:河北省广宗县
Address: Guangzong County, Hebei Province
招标人名称:河北镁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3月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招标文件的构成
1、本招标文件由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投标文件格式等构成。除以上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招标文件补充、修改、澄清或答疑文件,均是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文件将被招标人拒绝。
二、招标文件的澄清
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要招标人解答或澄清的,应在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2、对招标文件询问、质疑截止时间:
3、询问、质疑方式:请以信函、邮件或传真形式沟通
联系方式:刘子鹏 15731086975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人可以对招标文件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有约束力。投标人收到补充文件后,应当以邮件等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为使投标人有足够时间修改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
四、投标保证金
1、本次物流服务(整车线路)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10万元整,零担线路5万元整。
2、国外供应商由于外汇管制原因,保证金不易收取和返还,暂时不需要支付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汇款至:
公司名称:河北镁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宗支行
账 号: 13050165970000001455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广宗县创业大道西侧
五、投标文件的内容
1、投标文件的语言:投标文件和与招标人往来的函件,均需要使用中。
2、投标货币:投标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报价。
3.1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报价明细表/报价一览表。请参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填写(如模版选项不全可另补充或说明)。商务文件只包含商务价格,其他所有证明文件请在技术文件编制。所有涉及商务价格的文件一律不得在除商务文件以外的文件体现,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六、投标文件的制作
1、投标文件统一用A4幅面纸印制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2、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格式、内容、逐项填写齐全。按招标文件格式内容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处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3、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投标文件可能视为无效投标。
七、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提交
本项目需提交
t纸质投标文件 将制成的纸质投标文件打印密封现场投标交予镁神科技相关人员。
八、开标
1、招标人将组建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有下列情况之一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取消投标资格。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关键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
(2)投标函、利益冲突申报书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未签字的;
(3)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尚未上传标书的;
(4)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的;
(5)评委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6)投标文件在商务和技术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招标人的预算或者预估目标且招标人不同意的;
(10)招标人的采购项目取消的;
(11)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等行为的。
2、开标的异常处理
(1)总价金额与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计算的汇总金额为准;单价金额有明显小数点错误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九、中标通知
1、评标结束并经过审批后,招标人将以邮件形式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具备法律效力。中标人必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4小时之内以邮件形式回复招标人,确认收到;
2、招标人在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向落标的投标人发出《落标通知书》;
3、招标人不向落标人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4、招标人对中标结果不负责解释,也不保证最低投标报价者中标;
十一、签订合同
1、中标人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0日内与招标人签署合同。
2、如果中标人未按规定签订合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承担违约责任,且招标人保留进一步索赔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扣除投标保证金。
十二、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及参加投标相关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差旅等)及风险。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均无承担此等费用及其带来的任何风险的任何义务和责任。
十三、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详见附表招标线路需求报价表
十四、中标原则:
1. 采取综合评分制确定最终中标供应商,其中资质预审40%+第二阶段价格60%;
2. 资质预审表详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