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药品仓储配送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药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等证明文件;具备开展药品第三方现代物流业务的批复文件;在北京市具有封闭的库房用于储存药品,仓储面积不低于4万平方米,符合北京市药监局委托第三方存储配送药品的相关要求;库房耐火等级需达到二级以上要求,库房存放物品火灾危险性分类为丙二类,并且具有消防验收备案证明材料;具有较好的软硬件条件,如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运输车辆、具备TMS管理系统等。 2、投标人用于储存药品的库房须在北京市,且符合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从事第三方药品储存配送服务的资格许可批准,在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从事第三方药品储存配送服务企业名单中。 3、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医药行业承运经验证明文件:公路运输近三年与三家大型医药企业物流项目合作合同;与客户实际发生业务近三年发票清单(单家客户年度金额不少于500万元);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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