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新疆·塔城
【项目概况】
粘胶短纤维公铁联运,总运量4.8万吨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需包含普货运输); 3、车辆要求:投标人承运车辆≥4辆【发运站短驳不少于2辆,目的站(阿克苏站和喀什站)每站不少于1辆】,车型:重型半挂牵引车(车头)和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所有车辆需提供车头和挂车行驶证复印件,行驶证可见最新一次检验有效期;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合同中需体现车头和挂车车牌号; 4、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承运人拥有专业安全管理团队人数≥1人,要求企业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依法取得《道路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考核合格证明》、《车辆动态监控管理》证书或GPS动态监控员证书复印件; 5、投标人业绩要求:具有近一年(2024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运输服务业绩1项;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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