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内蒙古·赤峰
【项目概况】
设备、物资配送调剂汽车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不少于6台(含6台)合法有效的注册在本单位名下的自有货物运输车辆(1吨及以上至少4台,4.5吨及以上至少1台,10吨及以上至少1台),自有货物运输车辆须提供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正页、副页扫描件,4.5吨及以上的货运车辆还须提供《道路运输证》。 4、2020年4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合同内容包含货车运输服务合同业绩2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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