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属地】
北京
【项目概况】
机械设备发货运输服务项目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合法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能够开具正规发票,具有良好的商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2、投标人经营范围应包含:普通货运或快递业务;普通货运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要求,总质量4.5吨以上的普通货运车辆运输需具备有效期内的交通委运输管理局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快递业务应具备国家邮政局办法的《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2022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单个合同年业绩100万的物流服务或快递项目(提供合同至少应提供合同首页、关键信息页(体现合同范围、金额或单价签、订时间)、盖章页等,如业绩合同不体现总金额的,可提供年度内各结算合同或结算单),并提供合同相关的款项证明材料(如银行转账记录或发票等))。内容不全面或有误的合同业绩一律不予认定;如经发现提交虚假伪造合同,资格性审查按照提交虚假材料处理,并按照供应商管理规定和承诺书内容进行处罚,招标方有权终止合同或取消投标方后续供方资格。 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单位必须具备本项目资质要求,联合体成员单位最多不超过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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